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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朝鲜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2013.3.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间科技合作第四十五届联委会议定书,中朝政府间科技合作第四十六届联委会将于2013年上半年在朝鲜平壤召开,会议将讨论并确定2013-2014年度中朝政府间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经双方商定,现联合启动本次联委会项目征集工作。

  一、申报要求

  1.此次征集项目为短期合作与交流出访项目,该类项目旨在推动有合作意向的中方企业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与朝方相关机构开展交流。

  2.本次征集重点领域为农业、环境健康、高新技术园区建设与管理等,但不限于上述领域;优先支持(1)接待朝鲜项目来访团组并希与其开展合作的单位,(2)鼓励与朝鲜合作取得成效的单位申报;

  3.项目由中方单独申请。对于获批项目,在项目执行通知下达后一年内,支持中方项目单位对朝方相关单位进行一次访问;

  4.项目的访问时间不超过6天,出访人数不超过5人;

  二、资助方式

  项目执行费用按对等原则负担。其中,中方出访团组的直航国际旅费由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支付,公杂费和个人出国零用费由各派出单位自理,在朝鲜的食宿、市内和城市间交通费用由朝方负担;

  三、项目推荐部门

  推荐部门为项目申报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主管国际合作的有关司局,或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科技厅(委、局);

  四、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填写中、英文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2,电子版请在中国国际科技合作网上下载http://www.cistc.gov.cn/)。中、英文申报表请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通过推荐部门正式行文统一报送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同时须将中、英文申请表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未通过推荐部门报送或未递交电子版材料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五、申报时间和立项

  1.即日起开始接受申报,2013年3月22日截止(电子版材料截至3月22日下午5点,纸质版材料以邮戳为准),逾期申报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2.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汇总项目后,将根据我国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总体战略和思路,结合项目具体情况,统一平衡协调,并提交朝方研究协商,最后报中朝政府间科技合作第四十六届联委会批准通过。

  项目立项情况及执行安排将于本次联委会结束后发文通知各项目推荐部门,未选中的项目恕不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

  1.政策咨询

  联系人:李沛

  电 话:010-58881348

  2.材料报送

  联系人:滕洪胜

  电 话:010-68598204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与独联体处204室

  邮 编:100045

  E-mail:tenghs@most.cn

  附件:1、中朝政府间科技合作第四十六届联委会项目申请表(中文)

  2、中朝政府间科技合作第四十六届联委会项目申请表(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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