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全力推动法治质检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月24日至25日在广东东莞市召开的全国质检系统法制工作会议给出了答案。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到会并讲话,广东省副省长招玉芳致辞。

  据了解,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国质检系统将采取“6+1”措施,即全面推进大规模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活动、质检法规和制度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审批制度的深层次改革、质量安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建设、法治工作机制和队伍建设,大力加强质检法律宣传,从而贯彻落实全面建设法治质检的要求。

  蒲长城在会上肯定了质检事业蓬勃发展10年来,法制工作为质检事业发展所发挥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他强调,全面建设法治质检,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建设法治政府的应有之义,是质检工作顺应形势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质检事业自身发展的根本需要。全系统要统一认识,切实做到把全面建设法治质检作为质检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