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无必要不添加”已成社会共识。监管部门理应按此标准,对所有食品添加剂的必要性进行常态性的审视和排查,为什么还非得等公众说“不”呢?

  针对近来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大米添加剂”,卫生部前日回应说,淀粉磷酸酯钠(增稠剂)添加在大米中“完全没有必要”,所以不允许使用,但对双乙酸钠(防腐剂)和脱乙酰甲壳素(被膜剂)两种添加剂,卫生部未明确在大米中有无必要使用。

  按照这一回应,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允许大米可添加淀粉磷酸酯钠(增稠剂),明显是一个失误,这算是舆论声讨“大米添加剂”的一个小小收获。不过,卫生部回避说明大米添加防腐剂和被膜剂是否确有必要,只是“欢迎就添加剂提意见”,把问题又丢给了公众。

  联想起此前,对于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之所以允许使用防腐剂等添加剂,曾有卫生系统人士表示,因“新标准在公开征求意见时没有人提出异议”,所以大米使用防腐剂没有被撤销。言下之意,是已经履行了该履行的征求意见程序,公众当初没有做好监督、及时发现并提出异议,责任并不在卫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