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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利剑”酒类执法打假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2.7.23

  今年质检总局部署开展“质检利剑”酒类打假专项行动以来,各地质检部门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上半年,共检查酒类生产企业1万余家次,其中检查白酒生产加工企业7669家次,葡萄酒生产加工企业743家次,其他酒类生产加工企业1820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54起,其中重大案件15起。

  各地查处的重大案件涉及白酒、葡萄酒、啤酒和假冒产品包装等各个领域。其中,吉林省四平市质监部门查获一起非法添加工业甲醛和工业盐酸生产伪劣啤酒的案件,货值高达1300多万元,这是全国首次查获特大制售假劣啤酒违法犯罪案件;贵州省质监局连续查获假冒茅台酒案件,累计货值超过500万元;江苏查获制售假冒进口葡萄酒重大案件,形成了严厉打击假酒的高压态势。

  为组织开展好今年的酒类打假行动,质检总局部署对全国白酒、葡萄酒生产加工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为规范酒类行业,打击酒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好基础。同时,确定了北京、河北、上海、浙江、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等葡萄酒、白酒产品生产集中地区和销售、消费量大的地区为重点地区。总局还指导行业协会建立酒类名优企业打假协作网,发动受侵权企业调查案件线索,向执法部门举报,执法部门组织查处。在行动中,注重打好摸排线索的“情报战”,要求各地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积极主动发现制售假冒侵权酒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以辖区为单位采取明查暗访,深入重点地区,深入厂房车间和仓库等地开展摸排,发掘造假内幕。注重打好查办重大案件的“攻坚战”,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把查处大要案、办精品案件作为主攻方向。注重打好内外联合的“协同战”,强化质监部门省际联动,加强与有关部门间的执法联动,形成合力,加强质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大案件移送力度。

  酒类打假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目前打假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一是在许多大酒厂周边“伴生”着数量众多的以生产基酒为主的中小型酒厂,这些酒厂生产的基酒,容易被造假分子用来进行勾兑制造假酒,牟取高额利润。二是造假行为性质恶劣,在生产伪劣酒类产品中添加对人体有毒有害物质,如吉林四平的甲醛啤酒案就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三是造假分子气焰嚣张,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此次公布的案件中,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领导的联合执法行动,在有公安机关配合的情况下仍然遭遇暴力抗法。四是标识欺诈问题突出,造假分子采用偷换产品标识方式,以低档酒冒充高档酒,特别是在进口葡萄酒产品中较为典型。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质检部门将进一步深入开展质检利剑行动,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强与行业协会、名优产品生产企业的协作配合,加大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加强案件移送力度,加大对重点案件的跟踪督办。充分发挥质检12365系统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广泛提供制造假冒伪劣酒类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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