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超市里卖的大米以次充好、有家餐厅用浅井水做菜、有养殖户使用泔水喂猪……”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嘉兴市于3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除了监管部门通过监督抽检查找案源外,消费者也纷纷参与举报提供各种线索。嘉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健全一系列规章制度,以进一步明确相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并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

  落实企业、监管和督查三大责任

  “百日严打”行动要落实“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执法部门将公布一批食品安全“黑名单”;对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市场举办者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通过查找食品安全隐患,整治一批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

  行动要依托全市各级食品安全责任网格,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网格化”管理。监管人员务必要做到“零推卸”,遇到问题不找借口,接受任务绝不推卸,推进工作不打折扣;“零隐患”,加大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防范发生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对顶风作案的要严厉打击,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要实施行业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