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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核废料处置场选址锁定台东县达仁、乌丘乡

201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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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东县达仁乡南田村民张见贤伸手往前一指,表示前方就是台电核废料处置场的预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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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经济部”将乌丘提升为核废料“建议候选场址”,乌丘乡长陈兴丘、乡代会主席蔡福春一致反对。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经济部”上周二(3月31日)公告,“低放射性核废料最终处置场址”选址作业进入下一阶段,台东县达仁乡、金门县乌丘乡由“潜在场址”列为“建议候选场址”,距离公投只剩一步。

  据了解,两地若成为最终处置场,达仁乡可得20亿元(新台币,下同)回馈金,乌丘乡则是27.5亿元,但这笔钱会由乡公所成立基金运用,不直接发给乡民。

  台“经济部”官员表示,这次将二场址公告为“建议候选场址”,并同时公布评估报告,公告期30天,各方可提出疑义;30天后由各单位逐项回覆,直到外界没有疑虑为止。

  官员说,答覆阶段完成后,“经济部”会正式核定二个场址,进入“公投准备阶段”;与地方政府进行协调,说服地方接受公投委办,但这个阶段没有规定期限。官员坦承,协调地方“是最困难的阶段。”最后,如果地方愿办理公投,必须先公告,且半年内一定要举行。

  官员指出,因为场址始终难产,“但低放核废料总不能不处理。”2011年2月“原子能委员会”拟修改“低放射性废弃物最终处置设施场址设置条例”,增列直接发放回馈金给地方民众的奖励机制。 但消息曝光后,遭外界质疑是“直接发钱买票”,修正案胎死腹中,仍依原规定办理。

  根据现行条例,官员说,回馈金总额为50亿元,被选中的场址所在乡分到40%、20亿元;临近乡则均分30%、15亿元;县府分20%、10亿元;剩下的10%弹性运用。乌丘乡因为在离岛,没有临近乡镇,所以可跟县府对分临近乡的15亿元额度,比达仁乡多拿7.5亿元。

  不过,官员强调,这笔钱不能直接发到乡民口袋,必须由乡公所成立基金,未来“经济部”会拟定基金运用办法,而且只能用在公益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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