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关于开展高等学校2010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11]5号)文件,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负责2010年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资助项目)的申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应按《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资助办法(修订稿)》(见教研司[2011]5号文件附件1)(以下简称:资助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项目申报。根据《资助办法》的有关规定,你校“符合申请条件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参考名单”见附件1。参考名单中未列出的作者,若因工作单位变动或出国(境)已回国(境)等情况,现已符合申请条件也可申请。

  二、申请资助的经费包括教育部资助和申请人所在高等学校配套的经费。项目申请人所在高校不同意提供配套资金支持的,教育部将不接受该项目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