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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食品存诸多监管盲点 立法关紧网购食品“安全阀”

2014.1.20

  去年8月,常州一名姑娘为了做“美丽的新娘”,连续服用网上购买的减肥药,结果还没披上婚纱就不幸猝死。此事经扬子晚报去年8月15日报道后,引起来自致公党的省政协委员、常州市副市长张云云的关注。“有多少网友在网购时,会去甄别产品的安全性呢?”因为工作关系,张云云开始调研网购食品药品的安全性问题,并通过近半年查访,形成了专门提案上交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呼吁江苏通过率先立法进行监管。“网购平台是虚拟的,可网购的食品药品是要一口口吃下去的,不把好安全关,那位准新娘的悲剧说不定哪天就会重演。”

  >>>现状

  网购食品存在诸多监管盲点

  “动动手指”就能买到称心如意的小零食、乳制品、各种干果等美食,这种便捷的网购方式让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欲罢不能。不过张云云委员调研发现,网购食品的微生物及其致病菌的监测、监管尚处空白,这就容易出现食品质量无保证、欺诈售假等问题。

  “网购不是面对面,你没办法把食品摆在眼前,一些‘三无’食品混迹其中,即便过期、霉变也难分辨。再比如食品包装上没标签,或者仅仅标注网店名称、QQ号码,对食品的生产厂家、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网友得到的往往是卖家的口头承诺。”张云云告诉扬子晚报记者,网友选购时只好比较店家的信誉,可不少网店盗用他人的实拍图或虚构官方授权等信息,发布虚假产品广告,甚至雇人“刷信誉”,给你增加辨别的成本。

  网购食品,最大的麻烦在于出问题之后的维权。“与卖家相比,网友在维权方面处于绝对弱势。”身为分管食品、药品安全的副市长,张云云委员坦言,当下多数食品销售网店没取得工商、卫生、食品、税务等部门的许可,无法出示有效的购物凭证,一旦发生食品事故或纠纷,网友们很难得到赔偿。现实情况是,不少网友因畏难情绪而选择放弃索赔。

  在张云云看来,单是网购食品的生产就让人提心吊胆,食品生产、销售实体店的工作人员,每隔一段时间必须体检,网店则没这个要求。常州准新娘因连续服用问题减肥药殒命不久,张云云偶遇一个熟悉的食品企业老板,“他生产的食品不在实体店销售,而是发到网店上卖,没有隔三差五的检查,也不用交税,他觉得很好。我问他食品的安全措施怎么保障,他说做了那么多年食品,心里都有数的,不会乱来。”

  “开网店门槛低,在进货、储存、销售等多个环节都存在监管盲点。”张云云断言,目前网上的食品、药品销售,是存在安全失控风险的。

  >>>建议

  立法关紧网购食品“安全阀”

  “应该用最严厉的措施,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张云云建议,江苏是网购的热门地区之一,应该率先通过立法严格准入,推行食品安全集约化监管,其中明确经营食品的网店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将“网络食品销售者”列入法律监督范围。在行政监管层面上,建议由政府建立一个网络食品监管平台,增加网络巡查频率,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消灭。

  在此基础上,强制推行网络食品安全和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在这方面,张云云建议,所有经营食品的网店必须建立网络食品监管台账;手工制作或散装食品则必须说明食品生产销售各环节情况、许可证件、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检合格证明和各批次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此外要规范网络食品信息发布内容,如实明示食品生产厂家、地址、电话、商品保质期、许可证号等必要标签、标识、说明书和相关检验报告书等信息。

  “关键是加强源头控制,网店必须实行实名注册和销售。同时,通过网络食品监管平台,实现网购食品从生产、进货、储存、销售等全环节的追溯,如果网购的食品出现问题,一查就知道是在哪个环节。”张云云说,对网购食品引发的侵权纠纷,由网络平台提供者首先进行赔偿,也就是建立先行赔偿制度,用卖家预存的保证金对买家赔偿。

  诚信建设层面,张云云认为应该严厉打击网店信用炒作,杜绝通过虚构交易提升网店信用级别、增加交易机会的现象,以免网友们掉入网购“陷阱”。此外,应该畅通消费投诉机制,开辟“网络工商”平台,设计成为在线投诉、在线咨询、在线调解、在线反馈的专门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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