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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将保健食品经营纳入食品流通许可管理

2014.11.11

  从11月1日起,在莱芜市经营保健食品可以直接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必进行每年度的保健食品经营备案了。由此,莱芜市也成为目前山东省内首个对经营保健食品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地市。

   目前,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莱芜市经营保健食品现场核查细则》并成功升级了食品流通许可信息系统,在许可程序中增加了“保健食品”类型和“功能范围”,这标志着在莱芜市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已纳入食品流通许可的范畴,今后经营者不必每年度进行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经营保健食品可以直接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由于我国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办法至今未出台,加之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原因,造成基层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方面的工作断档。为解决经营者办证的瓶颈,原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经营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办法》,对新开办保健食品经营店的,实行一年一备案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出具的《保健食品备案表》发放营业执照。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做好权力负面清单的梳理工作,切实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新组建的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抓住机遇,主动作为,积极与有关软件开发商取得联系,签订协议,对全市食品流通许可系统程序进行了应用升级,从而为经营保健食品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创造了有力技术条件。

   在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方面实施负面清单,由一年备案依法升格为三年许可,主动将保健食品纳入到“大食品”中去监管,既是保健食品的特殊监管要求,也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动作为,敢于担责的表现,这在全省是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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