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下午,国家质检总局将就《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给人留下的阴影还没有消失殆尽,今年,各地屡次出现的问题奶粉事件,再次让我国的乳制品行业变得敏感而脆弱。特别是婴幼儿奶粉质量更是牵动每个消费者的神经。也让这次听证会备受瞩目。新版的《许可条件审查细则》将有哪些新规定?是否能在今天的听证会上得到认可?马上连线记者汪群均了解。

  主持人:今天下午举行的是《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的听证,专门表明是2010版,是不是说之前曾经有其他版本?新版和老版之间的差别大吗?最大的差别在哪?

  记者:是啊,根据公开的资料显示,我们找到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显然,06版的《审查细则》相对简单。 审查的基本是常规的项目,比如: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产品的相关标准;原辅料的要求;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检验项目和抽样方法。而这些内容只是新版的《审查细则》中第二大项――生产许可条件审查中的2、3两个小项。 而这个大项中的第4、5项还专门对生产企业的人员和制度进行审查。要求企业要建立8项制度:A进货查验记录制度;B生产过程控制制度;C出厂检验记录制度;D不合格品管理制度;E企业对三聚氰胺的控制制度;F企业原材料的重复加工制度;G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H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I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