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日从北京市水务局获悉,北京市将尽快修订出台《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对化工、制药、纺织、食品制造、酿造和电镀等工业废水排放监管,确保重点污染企业在2015年底前达到新排放标准,限期关停排放含重金属废水的小型生产企业。

  根据新近出台的《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北京一方面抓污水处理厂建设,另一方面要抓排污源头的治理。北京市规定,环保部门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时,必要时可征求水务部门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未通过的,发展改革委、规划委等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立项、用地。

  北京市水务局副局长潘安君说,北京将研究提高企业违法排污处罚标准,加大企业的违法成本,增强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