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提升”活动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持续提高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水平,国家认监委2010年在社会重点关注的食品、国门安全、建材等领域组织了A、B两类39个能力验证项目。近日,国家认监委发出通知,将对已完成的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组织验收总结工作。

  国家认监委要求,2010年认监委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需在2010年12月15日前将技术报告(文字版和电子版)、组织实施能力验证的相关文件资料、所有参加的实验室名单、初测和补测后结果满意实验室名单、补测后结果仍不满意实验室名单,以及具有相关检验检测项目资质但无故不参加的实验室名单(针对A类强制性项目)等材料报送认监委实验室部;国家认监委将派出能力验证专家组对A类项目进行总结验收,有关项目承担单位要做好验收准备工作,B类项目可由项目承担单位向认监委提出验收申请,经批准后,项目承担单位可组织专家现场审核或专家函审等形式对项目进行总结和验收;项目验收完成后,各项目承担单位需根据专家组意见,及时修改技术报告,并将最终技术报告的电子版报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