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0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公报》的通知

  各获准认可的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

  为了方便相关方充分利用获准认可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结果,对2010年认可情况进行总结,充分向国内外展示认可成果,中国合格评定家委员会(CNAS)秘书处定于2011年2月下旬开始编制《2010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公报》和《2010国家认可查询系统》(以下简称《公报》和《查询系统》)。

  凡于2010年12月31日前获准CNAS认可的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将被编制在该《公报》和《查询系统》中。为了保证《公报》和《查询系统》中信息的准确性,请各获准认可的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在接到本通知后指定专人负责核对本单位的认可基本信息、能力范围等内容。如有变更或异议,请于2011年3月15日前告之CNAS秘书处。如3月15日仍未收到相关的信息变更资料,视贵单位基础信息无变更,将以CNAS秘书处数据库信息作为有效信息进行名录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