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的食品安全事件,对相关企业的司法追责做到了雷厉风行,但对失职、渎职的监管者的司法问责远未到位

  一场由馒头引发的食品安全监管风暴正从上海刮向全国。4月11日,上海超市曝“染色馒头”事件,第二天,该市启动了全市范围内的“馒头大检查”。随后,内蒙古、天津、山东、江苏、浙江等地的多个城市都展开了针对馒头市场的专项整治。

  类似的专项整治风暴我们其实已经熟悉。毒奶粉事件、苏丹红风波、“一滴香”谜案、“健美猪”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都雷厉风行地进行过一次次大规模整治。应该说,声势浩大的整治行动对迅速查清问题起到很大作用。

  然而,食品问题的屡屡曝光也使我们由此深思:整治风暴能在多大程度上拯救食品安全于水火?

  立足于大检查的专项整治风暴,并不能触及食品安全问题的制度之痛。一时的整治风暴可以拍死苍蝇,却无法改变滋生苍蝇的环境。忽视了对整个制度环境的治理,给企业和监管者以逃避责任的借口。上海“染色馒头”事件中,监管机构“坚决不护短”、华联超市“给不法制作商钻了空子”,这些委过于人的自我辩白,或可窥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