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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淀粉厂为何一错再错 排污影响居民38小时用水

20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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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有些环境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所需时间较长,在此期间,不少被处罚企业仍钻空子继续排污。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博白县的两家淀粉厂违法排污,致使北海市合浦县白沙镇白沙河水质变黑,造成约1.5万人饮水受影响达38小时。

  据调查,这两家淀粉厂分别是博白县龙潭龙鑫淀粉厂和博白县龙潭鑫发淀粉厂。

  近日,这两家淀粉厂已停产,污染事件的处理已告一段落。

  事件回放 两家无照淀粉厂污染下游水源

  2010年1月5日上午,合浦县白沙镇居民唯一的饮用水水源――白沙河阪头龙潭茅坡电站至白沙河上游约5千米河段河水变黑。白沙镇源源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水公司”)的取水点就位于此河段内,供水公司设计供水能力为1万吨/日,目前供应约1.5万名居民的饮水。

  发现情况后,供水公司于1月5日上午8时停止取水,污染影响居民用水达38小时。

  经查实,白沙河水变黑的主要原因是玉林市博白县龙潭鑫发淀粉厂和博白县龙鑫淀粉厂非法直排生产废水污染河水。这两家企业在合浦县白沙河上游生产,污染殃及下游的饮用水水源。

  据博白县政府有关人员介绍,这两家企业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就非法建设生产,其中博白县龙潭鑫发淀粉厂无工商、税务证照;博白县龙鑫淀粉厂超出工商执照经营许可范围生产。这两家非法生产的淀粉厂污染防治设施均不完善,生产废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入白沙河。

  执法过程 环保、工商部门迅速反应查处淀粉厂

  由于这次污染事件影响大,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获悉合浦县白沙镇水厂因水源污染而停止取水的情况后,立即派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并下发了《关于合浦白沙河水质受污染有关情况通报的通知》,要求玉林市环保局依法严肃查处造成污染的违法排污企业,确保白沙河下游的饮用水水源安全。

  两家淀粉厂均于1月6日停止生产。1月12日,博白县供电部门根据环保、工商部门的处罚决定,拆除了两家淀粉厂生产用电的跌落式开关,切断了两家淀粉厂的生产供电。

  2月2日,博白县工商局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对两淀粉厂无照经营和超越工商执照规定的许可范围经营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查封了两家淀粉厂的主要生产设备。

  案件始末 处罚难到位企业仍有污染隐患

  早在2009年2月18日,博白县环保局就已对龙潭鑫发淀粉厂下达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龙潭鑫发淀粉厂停止生产和罚款30万元,但其拒不履行处罚决定。博白县环保局于2009年8月7日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博白县人民法院对县环保局的申请已立案审查。

  但龙潭鑫发淀粉厂一错再错,在强制执行被审查过程中仍然直排废水污染白沙河,导致停水事件发生。

  记者驱车在崎岖不平的乡间小道上,还未到淀粉厂就闻到一股恶臭。目前,这两家淀粉厂生产原料和产品均已清理,但生产设施却未按要求拆除,氧化塘中的废液也仍未进行无害化处理。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龙潭鑫发淀粉厂区下方有两个约20平方米的小水洼,里面全是从氧化塘里渗出的废液,冒着白泡。

  随着雨季的到来,如果雨水冲进氧化塘,易造成废液大范围外溢,存在再次污染周边环境尤其是河流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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