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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纪委印发实验室新标准(试行)

2016.10.24

  据报道,近日国家卫计委印发《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明确医学检验实验室属于单独设立的医疗机构,为独立法人单位,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就开展医学检验实验室设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一些列基本标准和规范

  很多医学检验实验室,只是医疗机构中的一个简单部门,特别是基层小机构,甚至只有一个检验室,只有一个实验台和简单的仪器,完体不符合新标准的要求。广东瑞可实验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表示,该公司的相关医学检验实验室设施产品,可以完全满足基层小机构亟待完善的检验设施需求。

  这次通知,对于诊疗科目,科室设置、人员、房屋设施,分区布局,设备和规章制度等都列出了相应基本要求,比如对面积的要求,医疗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总面积75%,设置1个临床检验专业的人员,建筑面积不少于500 平方米等。

  设置标准医学检验实验室对于实现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具有重要作用,大医院还好,有条件建立或已经建立了符合标准和规范的实验室,但对于基层医疗机构,检验服务提供能力有限,老龄化加剧又使患者数量增加,因此越来越多的机构选择将高投入、高风险、高成本和新技术类检验项目外包给专业的独立实验室。那里不仅有专业的实验台,专业的检验人员,还有其规模效应,能减少仪器、实验室人员等成本和试剂的浪费。

  此次通知也鼓励医学检验实验室形成连锁化、集团化,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与服务模式。这也能进一步促进独立实验室的发展,目前国内有300多家独立实验室。近几年发展非常迅速,但基数较小,占整个临床检验规模不到3%,相比成熟国家的30%有很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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