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医考委发〔2010〕10号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局,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经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0年12月15日会议讨论决定,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临床执业医师:351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170

  口腔执业医师:360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83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20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60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354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6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医师:354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6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医师: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