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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明德:医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根基是做好药

2011.1.10

  “作为医药行业的职工,第一职责就是为人民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品。这是最主要的根基,如果这一点做不好,我们往下不要谈任何社会责任。”昨天,在“2010中国医药企业社会责任论坛”上,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表达了他对医药企业社会责任的看法。

  于明德认为,医药行业的一个基本责任,就是恪尽职守、忠于自己的职责,认认真真、精益求精的做好本质工作,为人民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品。如果这一点做不好,我们往下不要谈任何社会责任。

  同时,于明德还提出,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这个环境的建设匹夫有责。他强调,不是说政府创造好的环境,企业在这个环境中去享受。每个人对于政策的优化和完善都有责任,要参与环境的建设。企业积极建言献策,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更快的实现“让人民群众用较少的支出,享受到较好的医疗保障服务”这样的目标,这也是医药企业当前最重要的社会责任。

  “2010中国医药企业社会责任论坛”由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和人民网共同共同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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