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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分散和转移企业生产经营风险

2015.7.20

   根据省、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发区制定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在食品“大消费、大渠道、大企业”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大、中、小学校食堂、和大宗食品统一配送企业、中央厨房、大型及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行业,通过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与责任保险相结合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发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社会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

   开发区食安办负责人介绍,利用保险工具参与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处置,分散和转移企业生产经营风险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压力,可以发挥保险机制的社会管理功能,化解食品安全事故所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避免或防控群体性事件发生。

   按照计划,通过努力,开发区将基本建立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相统一的风险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体系。

   现场,开发区食安办特意邀请了中国电信、杭州华数两家视频安装公司,人保财险、浙商财险、大地财险、长安财险等四家保险公司,提供现场咨询。不少感兴趣的社会餐饮单位负责人,就具体问题,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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