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局,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各直属分局,各相关直属事业单位:
《 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doc(暂行)》已经市局2016年第10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实行。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4日
附: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网络食品经营行为,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络食品经营的经营者,以及为网络食品经营提供平台服务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