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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发布《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

2012.3.05

  记者从环境保护部官方网站上了解到,车内空气污染主要有三大来源,一是来自于车内各种配件;二是来自于车内饰件材料,主要有塑料类、纤维纺织类、皮革类、橡胶类等四大类材料;三是来自于生产中使用的溶剂型油漆、稀释剂和黏合用的胶水油漆及涂料。《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中明确规定了车内空气中有关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等8种常见的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的限值,其中,车内苯含量不能超过0.11毫克/立方米,甲醛含量不能超过0.10毫克/立方米,乙醛含量不能超过0.05毫克/立方米。

  根据指南要求,对车内空气质量进行采样检测时,在《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规定的环境条件下,受检车辆须处于静止状态。此时,车辆门、窗和乘员舱进风口风门均处于关闭状态,发动机和空调等设备不工作。

  北京理工大学汽车动力性与排放测试国家专业实验室高级试验师高力平介绍,指南在制订方面参考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但比室内标准略为宽松,涉及的指标均为挥发性有机物,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还涉及温度、湿度等物理参数,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等常规污染物,以及生物性和放射性指标。与此同时,该标准在有些指标限值上不及欧盟、北美等地区严格。比如,根据德国制订的车内环境标准,车内甲醛含量不能超过0.08毫克/立方米,而我国的标准是不能超过0.10毫克/立方米。本组撰文 新报记者 苑冰

  业内声音

  对企业形成软性约束

  一项旨在保障车主权益的指导标准出炉,改变国内当前车内空气质量“无标可依”的现状,尽管此次发布的指南为推荐性国家标准,而非强制性国家标准,但业内专家纷纷表示,虽然指南并非法律规范,即使超标,汽车厂商也并不一定要做出赔偿,但是由于消费者、裁决机构会根据评价指南的标准来判断车内空气质量好坏,因此它仍然会对厂商形成软性约束。

  但不容忽视的是,车内环境是一个涉及汽车主机厂、零部件供应商、消费者、检测机构和执法机构的综合性问题,目前这一属于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指南,很难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其指导意义更大于实际意义。并且,在指南中对于不达标的车辆如何处理也并未明确。

  此外,目前对新车进行检测,只能找具有《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资格的机构,具备此资格的多为当地质检部门,但车主需要自行承担检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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