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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研经费仅4成直接用于课题

2007.8.02

    据新华社报道,山东省2006年度审计报告近日公布,对高校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发现,直接用于课题研究的费用开支仅占40.5%,而管理费用、人员经费等开支占到了近六成。审计人员调查发现,有些高校还在科研经费中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家庭电话费、交通费、学费、私家车保险费和维修费等。

    所谓科研经费,就是由国家通过财政手段拨付给高校等科研部门用于科学研究的费用,这部分费用应该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真正用于科学研究。万没想到,这部分费用成了另一个“无底洞”。从审计部门披露的情况看,真是“科研经费是个筐,啥都可以往里装”,甚至本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也成了科研经费的列支项目,使它变成名副其实的“自留地”。毫不客气地说,眼下一些高校的科研经费早已演变成了餐桌上的盛宴、私家车的轮胎、公关礼品甚至桑拿票……

    科研项目经费仅有四成用于科研,其余六成被挪用,这样的“经费困境”可能让每个纳税人都无法接受。问题是,为何会有这样的“经费困境”?

    显然,某些科研人员道德水平不高,用科研经费中饱私囊是原因之一。但笔者更愿意追问道德之外的原因。首当其冲的,就是我们科研经费的申报和审计制度存在的漏洞。正如一位圈内人士在一家都市类媒体上发表文章所说:“一些重大课题是行政决策的结果,课题一旦公布,就会有各家高校或学术机构前来‘公关’,一些课题被公关下来之后,经费就一揽子划拨下去,成果出来后,多由相关研究者组织专家来验收,成果延误或无法完成的,并无惩罚性措施。”

    另外,管理部门虽然收取了“管理费”,却没有尽到管理的责任,给一些单位和部门的权力寻租制造了空间。这些年,从科研经费中抽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成了某些高校的惯例,但申请得来的科研经费并不由高校支出,高校管理部门对其他报销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

    面对这样的乱象,我们要实现科教兴国的宏伟目标,就必须真正在科研经费把关上下功夫,除了对科研人员进行道德自律等教育外,从源头上遏制和杜绝腐败必须提上日程。尤其是对高校等部门的科研资金,应有完善的使用制度,从制度设计之初就严格把关,真正做到科研经费的专款专用,不能让这种资金成为随便使用的“闲散资金”。说实话,我们的科研经费原本就不多,再加上这么多的挤占和挪用,其科研效能更值得怀疑。

    科研经费不是筐,不能啥都往里装。科研的就是科研的,私人的就是私人的,两者应该泾渭分明。科研经费一旦成了筐,败坏的是科研人员的声誉,损害的是国家利益。眼下,我国已经启动了问责制。笔者认为,在科研领域也应引入这种问责制,谁拿科研经费当儿戏,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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