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及时采取措施加强台湾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检验监管

  针对近日台湾部分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在其生产的“起云剂”中违法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非食用物质,并导致使用违法企业生产的“起云剂”的下游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受到污染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立即采取措施加强进口台湾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检验监管,保障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

  5月24日,台湾地区有关方面向质检总局通报,发现台湾“昱伸香料有限公司”制售的食品添加剂“起云剂”含有化学成分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该“起云剂”已用于部分饮料等产品的生产加工。国家质检总局立即要求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加强对来自台湾地区相关添加剂和饮料等产品的检验监管,防止问题产品进入大陆。凡检出DEHP的产品,一律不准入境;如果发现问题产品已流向社会,立即告知进口企业实施召回。5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台湾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检验监管的公告》,并同时向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和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邻苯二甲酸酯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自2011年6月1日起,暂停进口台湾方面通报的问题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运动饮料、果汁、茶饮料、果酱果浆、胶锭粉类产品或食品添加剂,自台湾进口的上述产品必须凭台湾方面有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不含邻苯二甲酸酯的检验证明报检,不能提供检验证明的暂停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