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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拟建网络食品监管机构

2016.3.08

  网购食品如果出现了产品质量问题应该找谁呢?记者昨日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获悉,只要商家拿的是东莞市发放的网络食品经营许可证,消费者都可以像在普通的实体店购物一样,向“12331”、“12345”举报电话投诉。此外,东莞还将和网络电商平台合作,成立一支专门监管网络食品经销商的管理队伍。

   市民张女士是一位网购达人:“无论是自制鸡脚、烘焙蛋糕、香辣小龙虾,还是一些保健品什么的,我都网购过,但基本上都是帮衬一些熟人或是朋友推荐的网店。此前曾有次吃了小龙虾后拉肚子,跟商家交涉几次也没用,想去投诉又不知道找哪个部门。”

   “过去《食品安全法》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款规定网购食品这一块,但现在只要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的,无论是否有实体经营,都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网络平台第三方经营许可证,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或者连带责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梁少华说,目前东莞涉及这一方面的投诉并不多,但消费者如果发现其网购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只要是在东莞发的网络食品经营许可证,都可以像在普通实体店购买的食品一样向该局投诉。“我们设立了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还有东莞的12345也是可以投诉的。投诉时应提供相关实物、购物发票或购物明细单、网络购物支付单据等,以方便自己维权。”

   梁少华表示,目前国家正在编制网络食品管理办法,新办法出台后东莞还将依法进一步加强网络食品监管。例如,东莞今后会跟网络电商平台合作,成立一支专门对网络食品经销商进行管理的队伍,加强网络巡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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