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航母”成违规“龙头”!日前,知情人向本报爆料,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春药业”)倚靠“全国医药商业和福建省百强企业”等优势,暗中进行出租柜台、套购药品等违规操作。

  资料显示,同春药业是由南京医药、漳州片仔癀药业、中信信托投资、南京医药百信药房、桂林三金药业等企业法人,在原福州同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改制的基础上成立的大型综合性医药商业企业。

  可是,这家药业“航母”咋会成为违规“龙头”呢?

  顶风出租柜台

  知情人说,同春药业下属公司、“百年老字号”——福州回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简称“回春医药”)至今仍顶风出租柜台牟利。

  早在200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对“出租(借)柜台”严格规定:药品零售企业严禁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非本药品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通知下发近4年,回春医药真的还在出租(借)柜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