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和规范突发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贵州省遵义市环保局出台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明确了“统一领导,服从指挥;以人为本,确保安全;有备无患,快速反应;实施应急监测手段和常规手段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建立了突发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组织机构和职责。规范了应急监测实施程序,通过应急监测领导小组、现场监测组、化验分析组、报告编写组、专家咨询组、后勤保障组按照各自分工职责的密切合作,确保在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时能迅速反应、准确监测,及时上报监测结果。《预案》还就应急监测培训及演练提出了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