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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不是污染企业的安乐窝

2014.7.25

  不久前媒体报道的湖南衡东儿童血铅超标事件有了检测数据,经对315名儿童筛查体检,其中82人血铅含量是健康标准值的两倍;8人血铅超标2.5倍;2人血铅超标4.5倍,这些儿童已安排服药或住院治疗,涉污企业已被责令关停彻查。(中国广播网7月24日)

  衡东儿童血铅超标是典型的污染下乡惹的祸,据当地村民反映,离村庄仅几百米的一家生产电锌和其他化工原料的“美仑化工厂”,未经环保处理的粉尘和废水直接排放,严重污染空气、土壤及地表水。

  污染下乡危害村民健康,衡东案例并非个例。近年来许多地方“血铅事件”频发,主要发生在农村,给农民带去的灾害不胜枚举。如今城市及市郊环保准入越来越高,许多污染企业和项目便装扮成“扶贫工程”,或打着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幌子到农村安营扎寨。污染企业下乡为何一路“绿灯”?

  一是农村环保门坎过低。国家《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对所有的建设项目都一视同仁,并不因为工厂建在农村就降低要求,但少数地方认为农村不能与城市相比,环保要求太高引不来项目,故自降环境准入标准,使污染企业有了可乘之机。

  二是一些地方尤其是贫困地区患有“引资饥渴症”、“政绩冲动症”,为发展地方经济“饥不择食”,不分良莠,层层下达招商指标,完不成任务的要问责,重压之下只要招来项目引入资金就是“英雄”,至于是否给当地环境带来危害,不是某些官员重点考虑的。很多污染项目正是借此机会乘虚而入。

  三是农民的环境意识和环保知识比较薄弱,对污染下乡缺乏警惕和抵制,一般只有等到环境被严重破坏,身体健康受到明显伤害时才会与之抗争。

  农村不是垃圾场,不是污染企业的“安乐窝”,遏制污染下乡必须严守环保准入制。现在的问题不是没有准入制,而是少数地方受经济利益驱动,有法不依,人为降低农村环保门坎。接二连三的铅污染事件不仅严重危害公众健康,而且透支政府公信力,损害社会和谐。农村土地、水源等生态环境是最大的财富,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保护农村生态迫在眉睫。

  农民是中国社会最缺乏保障的弱势群体,污染下乡祸害农民不仅违法,也是最无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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