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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诊疗遇阻 病在无法问责

2014.8.11

  推动实现分级诊疗和急慢分治就医新秩序,真正解决老百姓看病难问题,如何问责?必须要有能够被问责的统一部门,才能有效推动改革的配套协调。

  近日,北京十余家大医院取消携带门诊病历直接开药的服务,使一些患者、尤其是在社区无法开到所需药品的患者必须在大医院排队挂号,非常不方便。大医院为什么要取消这样的服务?该不该取消?怎样才能满足广大患者的需求?

  大医院提供直接开药的服务,是为方便一些只需要开药的慢性病患者,所以一般称作“便民门诊”或“简易门诊”。由于存在不符合医保报销政策、增加用药安全隐患、便于药贩子倒药等原因,很多医院已陆续停止这项服务。当前,取消“便民门诊”,我认为更主要是为了实现分级诊疗和急慢分治的就医新秩序。在新秩序下,大医院主要承担危重疾病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而一般医疗服务和慢性病开药的职责由二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

  我国的看病难问题往往被认为主要是医疗供给总量不足所致,但随着医改的推进,医疗供给结构不合理凸显为关键原因。新医改前,我国既存在大医院门庭若市、三级医院病床使用率超过100%的情况,也存在小医院门可罗雀、一级医院病床使用率仅50%左右的情况。新医改以来,医疗资源增加不少,但并没有改变这一格局,三级医院病床使用率进一步提高,仍然供不应求,而一级医院病床使用率仍不足60%,供大于求。如何让病人向基层下沉,实现不同级别医院有效分工,也就是建立分级诊疗、急慢分治的就医新秩序,越来越成为改革的重点。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强调了实现分级诊疗的任务。大医院取消“便民门诊”和“简易门诊”正是符合这一重要改革方向的措施。

  但为什么这一为了解决看病难的措施,却反而导致看病难呢?原因是改革措施缺乏配套协调。要让患者真正向基层下沉,既要大医院减少一般医疗服务,也要基层医疗机构具备相应服务能力。要让慢性病患者不去大医院开药,需要让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能够获得相应的药品,并能够得到报销。但是目前医疗机构提供什么样的服务、配备什么样的药品、能够报销哪些药品,由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分别负责,因为不同部门和机构的职责要求、政策出发点、基本认识和利益等方面不同,往往导致改革措施不能配套协调。配套问题已经是当前医改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更本质的问题是,推动实现分级诊疗和急慢分治就医新秩序,真正解决老百姓看病难问题,如何问责?既然单一的措施不可能有效实现改革目标,需要配套的改革由不同的部门和机构负责,那么问责某一个部门或某一个机构显然不合理,必须要有能够被问责的统一部门,才能有效推动改革的配套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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