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2014.12.24

  12月22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两名执法人员走进一家学校周边的食品店进行检查,当场查封扣押过期的酸奶产品5箱,对部分不能提供合法购进票据的“五毛”食品进行了现场登记保存。元旦、春节临近,为确保节日期间群众饮食安全,自12月15日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已经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36家,责令整改25家,立案查处5家。

   坚持“四不放过”。针对前期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该局着力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力度。本次检查以肉及肉制品、食用油、乳制品、酒类、调味品等为重点检查品种,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冷荤菜等高风险食品制作加工、食品添加剂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等为重点检查项目,对发现的质量风险和隐患做到“四不放过”,即原因不查清的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制度不建立的不放过,当事人不处理的不放过。

   突出“五个一批”,即抽检一批重点食品,深入排查质量安全隐患;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震慑违法违规行为;移送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涉嫌犯罪案件,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规范一批重点食品行业,指导食品经营主体诚信经营、落实主体责任。目前,“两节”期间食品抽检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春节前夕,将向社会发布抽检结果,引导群众安全消费。对通过抽检和日常监管发现的制假售假案件,坚决予以曝光。对涉嫌非法添加等犯罪行为,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落实一项制度,即“年夜饭”备案制度。结合节日特点,加强“年夜饭”监管,对提供“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实行登记备案,要求其签定食品安全承诺书,并严格实行留样制度。同时要求各级食品监管部门和餐饮服务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强化风险管理,切实做到准备在先、防患未然,确保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能够及时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