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日前再次向社会征求意见,拟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即禁用“面粉增白剂”。

  根据卫生部该公告(征求意见稿),自2011年12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生产中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此前按照相关标准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的面粉及其制品,可以销售至产品保质期结束。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规定的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最大使用限量为75毫克/公斤。1986年,我国允许其作为面粉处理剂、漂白剂在小麦粉加工中使用,最大使用限量为60毫克/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