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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保障食品安全可有“给力”举措?

2011.1.06
  1月1日,《求是》主办的《小康》杂志和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发布《2010―2011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报告》。该报告内容显示,近七成人对中国的食品安全状况感到“没有安全感”。(据1月2日中国经济网)

  新年第一天,权威媒体给出的这个调查结果,让人感到很纠结。但其实,只要我们对过去几年所发生的各类食品安全问题做个盘点,就不难发现,这个结果并不让人意外,甚至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对中国食品安全状况感到“没有安全感”的人为七成这个数字背后,其实隐含着多重让人心酸的含义:其一是绝大多数人都已经被各种问题食品甚至有毒食品折腾得如惊弓之鸟;其二是民众希望食品安全问题现状能尽快得到改观。

  分析以往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我们发现导致问题食品屡现的原因很多,但归纳起来无非两个:一是生产经营者受利益驱使,丧失了最起码的道德良知和权法意识。二是相关部门监管疲软乏力,甚至与一些不法奸商同流合污。无论是屡禁不止的三聚氰胺,还是各种有毒食品添加剂横行,背后几乎都有相关管理部门的失职甚至渎职。连小学生都能调查出问题来的“有毒蘑菇”,相关职能部门却表示“绝对没有问题”。如此管理和监督,岂能不使老百姓失去信心?

  食品安全是一个关系到民众生活甚至生命的大事。去年12月2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在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中,单列了食品安全渎职罪,可谓在法律和制度上“给力”食品安全。然而,法律明确责任的同时,我们也希望相关执法与管理部门,能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法律落实上,也坚决“给力”,通过从严惩问题食品生产商家和相关管理失职、渎职者等方法,为食品安全提供基本安全保障。至少不能再让广大老百姓在“吃什么?”“敢不敢吃?”等问题之间取舍不定、徘徊难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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