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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深入重点企业做监测数据比对

2017.1.10

  今年1月1日,随着《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施行,对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的严打也迅速展开。

  据悉,《解释》将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作为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违反国家规定,强令、指使、授意他人实施修改参数或者监测数据的,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论处,解决了监测数据造假认定难、处罚软、制裁不力的突出问题。

  针对个别企业监测数据造假、严重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山西省太原市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和环境监测人员近日联合行动,午夜出击,打响了一场为期3个月的环保“零点行动”。

  突击检查

  临时确定被检查企业

  1月4日晚22点30分,太原市环境监控大厅灯火通明,墙面上8个监视器分别实时显示着一电、太重、太钢、同舟能源、西山热电、中车车辆厂、双良水泥等工业企业的视频画面,画面的重心除了冒着白汽的烟囱,还有原料场、出灰口和污水排放口。工作人员紧盯电脑屏幕,仔细翻看着自动在线监测企业的实时数据。

  太原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郭亚林告诉记者,当晚现场突击检查的对象是全市最大的工业企业——太原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太钢)。随着他一声令下,十几位环保工作人员迅速行动,驱车直奔太钢。本报记者也随之前往现场采访。

  进入厂区,执法人员直接来到太钢三号烧结机废气排放口。顺着低矮的铁梯爬到十几米高的烟囱中部,监测人员将自带的人工监测仪器取样枪伸入排气筒内,仪器显示屏上立马显示出废气中氧含量、一氧化碳浓度、二氧化硫浓度、氮氧化物浓度、烟气温度等数据值,数字还不停地变动跳跃。

  工作人员解释说,根据国家标准,他们使用定电位电解法来测量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二氧化硫和氢氧化物的浓度值,待数值稳定后,就可以准确测量污染物浓度了。

  验证数据

  人工监测与在线监测比对

  5分钟后,人工监测得出最终结果,太钢三号烧结机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浓度值为每立方米47.3毫克,低于每立方米200毫克的国家排放标准限值,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值为每立方米180.4毫克,同样低于每立方米300毫克的国家标准限值。此时手机显示时间为23点15分。

  为了同一时间做监测比对,执法人员立刻将电话打到了环境监控中心平台,工作人员通过调取数据,向在座的执法人员、媒体记者和企业负责人通报了在线监测平台实测浓度值,二氧化硫实测浓度为每立方米40.36毫克,氢氧化物实测浓度为每立方米187.517毫克。由于比对结果在误差范围之内,验证了太钢三号烧结机在线监测数据和人工监测数据大体一致,数据均真实有效。

  随后,执法和监测人员又一同来到太钢自备电厂,利用同样的方法对电厂废气排放浓度进行了人工监测,通过数据比对,数据同样真实有效。此时已是1月5日0时30分。“零点行动”宣告结束。

  后续行动

  两三个月将完成全市在线监测地毯式比对

  “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可靠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环保红线和坚守底线。”郭亚林说,作为“铁腕治污”的重要工作内容,太原市环保部门将利用2~3个月的时间,对所有在线监测设施进行地毯式比对监测。主要是通过现场人工监测与实时在线平台监测数据进行比对,检测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分辨在线监测设备能否准确反映实际排放情况,对不正常数据来源排查原因,对老化的设备及时更新,如果发现监测数据造假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告诫一些企业负责人不要心存侥幸,那些试图在数据上做手脚的“造假者”必须明白,监测数据的“好看”,除了实打实的治理,别无他途。

  据了解,太原市环境监控中心在全市85家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均由第三方进行运营维护,包括132套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和262套废气在线监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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