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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食药监局“三定四限五落实”规范校园周边食品摊贩

2014.10.20

  针对当前校园周边食品摊贩散、乱、差,食品安全隐患大的现实情况,宁阳县食药监局变堵为疏,采取“三定四限五落实”的监管措施,规范校园周边食品摊贩,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三定”织密监管网络。按照“分片划段、责任到人”的要求,对全县95所中小学校园周边的100余家食品摊贩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管理。在每个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实行分片划段,所长包片,巡查人员包户,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监管责任,责任到人,确保不留空白、盲区和死角,认真做到现场检查有记录,违法违规有查处,失职渎职有追究,确保规范整治效果。

   二是“四限”规范摊贩经营。对食品摊贩实行“限人、限地、限时、限品”的“四限”经营。允许依法取得食品经营实名备案证和健康证的食品摊贩,在划定的固定时段,进入依法划定的临时区域(点)摆摊经营,不得扰民、影响安全、交通、市容环境等。禁止经营自制乳制品、生食肉品、凉拌菜等高风险品种食品。对于违反“四限”经营要求的食品摊贩,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

   三是“五落实”提升食品安全。按照省食药监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店餐饮店及食品摊贩经营管理的通知》的要求,严格落实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卫生整洁等五项规范标准,指导食品摊贩不断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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