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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厦门十大进口食品安全案件曝光

2010.3.05

      (一)洋奶商“梦”断复验路

  案件回放:

  2009年10月22日,厦门检验检疫局签出一份《卫生复验证书》,确认3批15120袋脱脂乳粉复验结果与原检测结果相一致,超出我国标准限量(2mg/kg)的4-5倍,属不合格产品。

  这是2009年我国检验检疫部门发现的最大的一宗进口不合格奶粉案,也是厦门局近10年来首次受理的复验案。所涉及的3批奶粉系美国一家乳制品企业生产,于当年六七月间分批自厦门东渡口岸进口,共计378吨,货值74.84万美元。经抽样检验均检出亚硝酸盐含量超标,检验检疫部门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发出了退运处理通知单。

  但是,美方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以其产品是在美国检测合格后才出口等理由,委托上海一律师事务所申请复验。厦门检验检疫局果敢应战,专门成立经申请人确认同意的复验工作组,随之制定科学的复验抽样方案,在申请方陪同下,按照不同生产日期分别取样、检测。在严谨的检测报告面前,申请人不得不认同复检结果,21柜不合格货物被依法退出国门。

  专家解读:

  亚硝酸盐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生产中用做发色剂和防腐剂。在部分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也会产生亚硝酸盐。人体一旦摄入0.3-0.5克即可引起中毒,摄入1-3克则可致死,中毒轻者表现为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胸闷、口唇、耳廓、指甲轻度紫绀;重者眼结膜、面部及全身皮肤紫绀,心律加快、呼吸困难;严重者昏迷、大小便失禁,并导致呼吸衰竭而死亡。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使用的亚硝酸盐不对人体造成危害。对此我国有相应的使用范围和限量标准,要求乳粉不得添加亚硝酸盐。乳粉中的亚硝酸盐的主要来源除了原料乳中人为掺假外,也与牛饲料密切相关。我国卫生标准规定,每千克乳粉中的亚硝酸盐含量不得超过2毫克。受三鹿事件影响,奶粉卫生质量安全问题极其敏感,洋奶粉加速进军中国市场,各地检验检疫部门严阵以待,按照国家卫生标准认真施检,乳及乳制品检验监管措施得以有效落实,捍卫了奶粉质量安全关。

  (二)阿根廷酒惊现“蓝”毒

  案件回放:

  2009年11月2日,厦门检验检疫局对海沧口岸进口的一批336000毫升阿根廷配制酒(蓝色库拉索酒)依法抽样送检,结果发现含有我国食品禁用色素“ZL蓝5号”。该局依法实施退运处理。国家质检总局为此发布警示通报,要求全国各口岸加强“ZL蓝5号”检测。

  专家解读:

  “ZL蓝5号”是一种深蓝紫色粉末或颗粒,溶于水,难溶于乙醇。它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有瘙痒和荨麻疹的恶心、低血压、过敏性休克等症状。作为人工合成着色剂(或者色素),世界各国均有严格的限用标准(部分国家和地区虽准许在部分食品中添加、但设限极严)。其中,中国、美国、日本等多数国家至今未批准其使用。厦门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具备很强的酒类检测能力,为进口质量把关提供了重要技术保障,2009年以来在进口酒中先后检出金箔、铁等重金属以及偶氮玉红等禁用色素。在上述阿根廷配制酒事件中,该中心成功开发出的“高压液相色谱测定及LC/MS/MS确证法”,对“ZL蓝5号”实现了定性检测,填补了国内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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