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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延迟披露信息或面临处罚

2010.7.14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7月13日发布公告称,受本次福建境内持续强降雨影响,公司所属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于7月3日发生泄漏。十天之后才公告,分析人士认为,紫金矿业此举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将面临证监会的处罚。

  紫金矿业今日发布公告有不得已的成份,发生泄漏早已为外界所知。昨天下午,福建省环保厅通报称,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污染了汀江。据初步统计,汀江流域仅棉花滩库区死鱼和鱼中毒约达 378万斤。

  事实上,紫金矿业并非首次发生环保事故。就在今年高考前不久,福建省上杭县20多所中学突然收到了当地教育局发出的一则紧急通知:参加高考的学生不要随意吃鱼。原因在于受汛期影响,紫金矿业位于福建省武平县的一个尾矿库含有重金属物质的泄漏液流入汀江,造成鱼类大量死亡。

  今年5月份,在国家环保部门发文通报批评的11家存在严重环保问题的上市企业中,紫金矿业位列第一。环保部门批评称:“这些公司不仅背离了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应诚实守信的原则,而且放任环保问题可能酿成重大的环境风险,污染环境,损害投资者利益。”

  紫金矿业是中国最大黄金生产企业,有中国第一大金矿之称,位列全球500强,2003年12月成功登陆香港股票市场,2008年4月回归A股。这样一个堪称优秀的上市公司,却接连触及法律底线。

  律师周爱文分析说,无论这次的泄漏有无自然灾害的成份,紫金矿业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披露信息本身就违反了证券法律法规。证券法第63条规定,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证券法第193条,上市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0万以上60万元以下罚款。依据这些规定,监管部门应对紫金矿业进行处罚。

  今年3月31日,紫金矿业曾公告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接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时隔不到半年,紫金矿业再次因为延迟披露重大信息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分析人士认为,遏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违法,监管部门应及时查处,加大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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