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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批准建设19个省重点实验室

2015.6.30

  根据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科技厅分别组织有关专家对2014年度立项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在此基础上,经对各实验室修改完善后的建设计划任务书进行认真审核,决定批准建设19个山西省重点实验室。

  批准建设的2014年度山西省重点实验室中,电力系统运行与控制山西省重点实验室等9个实验室的主管部门为省教育厅,果树种质创制与利用山西省重点实验室等4个实验室的主管部门为省农科院,另外,煤与煤系气地质勘查山西省重点实验室、煤电污染物控制与资源化利用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免疫性皮肤病山西省重点实验室、中医脑病学山西省重点实验室、桥梁工程防灾减灾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宽禁带半导体材料制备山西省重点实验室的主管部门分别为省煤炭地质局,朔州市科技局、太原市科技局、省卫生厅、省交通厅和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为1年。在建设期间,各实验室应进一步凝练发展方向和目标,积极承担重大科研任务,努力成为我省组织高水平科学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学术交流、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基地和平台。建设计划完成后,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通过后正式予以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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