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产品加工行政主管部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依据《农产品加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及分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我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单位自主申报、地方主管部门审查推荐、专家评审及网上公示等程序,认定山东轻工业学院等60家单位为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

  希望被认定的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分中心,进一步加强研发能力建设,注重农产品加工技术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积极参与重大共性技术的研发、试验和示范推广工作,为推动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贡献力量。

  各级农产品加工业、渔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服务,不断完善农产品加工业技术研发体系,通过技术创新,促进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