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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立法拟考虑打击私宰

2014.2.07

  “加大依法打击私宰力度、加强农贸市场生猪肉品安全监督等属于制度设计层面的问题,法制办将会在食品安全立法中予以统筹考虑和研究”,深圳市法制办昨日透露对鲜肉供应源头建设和质量监管进行调研,下一步食品安全立法将建立一套更为完善的保障食品安全全过程的监管体制等。

   继《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后,为找准深圳鲜肉供应源头建设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使下一步深圳食品安全立法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操性,根据市领导有关指示精神,深圳市法制办经济法规处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相关负责人员近日组成联合调研组,赴位于光明新区公明街道的深圳农牧美益肉业有限公司肉联厂进行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考察肉联厂运营和对外配送的基本情况,并与该厂的管理人员以及驻厂的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机构负责人进行座谈,详细了解了该厂的屠宰能力、生产工艺、污水处理以及检疫检验监督等情况,同时双方就如何通过立法加强鲜肉食品质量监管以及存在的困难等展开讨论。针对肉联厂管理人员提出的建立生猪及肉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大依法打击私宰力度、加强农贸市场生猪肉品安全监督工作等问题,调研组表示,这些都属于制度设计层面的问题,法制办将会在食品安全立法中予以统筹考虑和研究,属于执法层面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在日常执法中予以加强和改善。

   据悉,此次调研就是为深入一线“接地气”,了解食品生产企业碰到的实际困难,听取基层执法人员真实的声音,在立法中有的放矢地予以针对性解决,增强立法的可操作性。调研组认为,下一步深圳食品安全立法工作应遵循四个方面的原则,一是有利于保障食品安全,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二是有利于构建公平有序的食品市场竞争环境;三是有利于食品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四是有利于建立一套更为完善的保障食品安全全过程的监管体制。

   调查组表示,今后立法工作应多走进基层“访民情”、俯下身子“察实情”,深入实地调研,提高立法质量,增强法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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