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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质检系统试行“首席专家”制度

2010.8.19

  全国质检系统将在其事业单位试行首席专家制度,在内设部门领导职务晋升之外,为科研人员探索一条较为合理、有吸引力的成长通道。这是记者8月19日在南京召开的全国质检系统人才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王勇在会上表示,质检系统将综合考虑人才能力开发、发现使用、优化配置等工作,进一步健全人才选拔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创新人才培养引进机制,落实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据了解,目前正在全国质检系统试点的事业单位首席专家制度注重给予科研人员相应的责、权、利。在“责”方面,事业单位将制定一系列的绩效考核指标,在科研经费数量、科研成果获奖、技术支持等方面都有严格的量化考核内容;在“权”方面,事业单位赋予首席专家对其科研团队更大的组织管理权,负责其团队的组建、团队成员的绩效考核和团队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在“利”方面,提高首席专家的待遇,建立起与业绩挂钩的绩效考核制度。

  据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院长李怀林介绍,去年,为培养人才、选拔人才、吸引人才,检科院面向质检系统招聘12个研究团队的首席专家。首席专家将拥有相匹配的责、权、利。通过这种开门办院的方式,检科院从全国质检系统共选拔了9名学科带头人,成为首席专家。根据课题的需要,检科院还将探索在全球范围内招聘外籍人士担任首席专家。 “首席专家制度的建立,凸显了高层次科研人才在我院的崇高地位,正确引导了作为科研单位的人才发展方向,同时也为广大科研人员的发展开辟了新途径。”李怀林说。

  王勇表示,质检系统正着力在人才工作机制上进行创新。在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方面,质检系统将逐步建立健全适合各类人才特点和需要,门类齐全的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在创新人才选拔机制上,将积极探索系统内公开选调、竞争上岗和差额选拔等竞争性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方法。

  此外,质检总局将设立人才奖励基金,每两年组织一次总局“优秀中青年专家”“学术技术骨干”等系统优秀人才评选,实行相应的工作生活待遇,坚持奖励向基层一线倾斜,形成以总局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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