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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气检测数据想造假?难了!

2015.7.02

  昨日,广州市环保局在官网发布《关于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查与维护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据悉,广州机动车尾气监测数据已实现环保、交通和交警三个部门的数据库联网,这样一来,尾气检测数据上传后,交通和交警两个系统立马就知道尾气检测是否合格。

   三方联网可杜绝造假

   根据《意见稿》,广州目前已经建立起来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系统及数据库和机动车维修系统及数据库两系统间将实现联网并进行数据交换。机动车检验机构须以联网传输的维修数据信息或相关维修凭证为依据,方可为排气污染物超标的车辆进行复检。据悉,该项新制度计划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环保、交通和交警三方的数据库联网主要是为了防止造假。他解释说:“没有联网之前,机动车尾气检测后要在年审时向交通和交警部门提供一份纸质的报告,各部门之间不好核对,给造假留下空间。三方联网后,尾气检测数据一上传,交通和交警两个系统立马就知道尾气检测是否合格。”他同时表示,目前已经实现了三方的数据库联网,只是这次将这一事项正式写入文件。

   修后仍不达标强制报废

   据悉,机动车经检测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应选择具有一类、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资质的维修企业进行维修,并经复检达标排放。具有一类、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资质的维修企业名录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公布,可在广州交通网查询。

   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经维修、调整或采用排放污染控制技术等措施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对于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应按《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予以强制报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注销;对于进行综合性能检测的车辆,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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