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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食药监公布5批次食品样品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名单

2017.8.09

  日前,南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今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这次抽检情况如何呢?

  此前,南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市流通领域生产和经营环节的食品进行了抽检。抽检范围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饼干、罐头、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等512批次食品样品。

  从抽检的情况来看

  有5批次食品样品不合格

  合格率为99.02%

  不合格食品主要是

  1由松溪县美滋坊烘焙店生产销售的手工芝麻蛋卷(生产日期2017年3月26日)检出含防腐剂山梨酸0.1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2由政和县恒盛酿造厂生产销售的恒盛糯米醋(生产日期2017年4月5日)检出含防腐剂苯甲酸0.3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3由政和县唯天蓝香肠坊生产销售的蒋氏香肠王(生产日期2017年3月8日)检出含亚硝酸盐77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30mg/kg)高出1.5倍。

  4由政和县范福记包子店生产销售的白馒头(生产日期2017年5月4日)检出含甜蜜素2.4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5由建瓯市归宗岩泉净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桶装水(生产日期2017年6月8日)检出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启动核查处置程序,对经营单位开展调查,并依法予以查处。

  小贴士: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1 山梨酸

  学名为2.4-己二烯酸,为酸性防腐剂,在近中性食品中防腐效果较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在饼干中不得使用山梨酸作为防腐剂。因溶于水后呈弱碱性,对肠胃、皮肤有刺激性;长期大量食用山梨酸对人体肝、肾有一定危害。

  2 苯甲酸

  为酸性防腐剂,在PH值大于4的食品中防腐效果较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在酒类食品中不得使用苯甲酸作为防腐剂。其亲油性较强,能穿透细胞膜进入细胞内部干扰细胞正常活动;长期大量食用会引起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3 亚硝酸盐

  在食品中一般使用其钠盐,亚硝酸钠有一定毒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在肉制品类食品中使用量不得大于30mg/kg。

  4 甜蜜素

  学名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度为蔗糖的40~50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在面制品类食品中不得使用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作为防腐剂,其有损害肾功能等副作用。

  5 铜绿假单胞菌

  常见的条件致病菌,属于非发酵革兰氏阴性杆菌。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中规定的两种必检指标性细菌之一。铜绿假单胞菌为专性需氧菌,是人类中常见的体外细菌,容易引起抵抗力低下、皮肤损伤人员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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