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罂粟壳粉当“作料”构成犯罪

2008.11.06
        主持人:本报记者 胡晓梅

  评析人: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刑庭王娜

  案件:康某开了一家火锅店。为了招揽生意,康某千方百计托人弄来罂粟壳粉。连续几个月将罂粟壳粉混入火锅底料中,累计共用去罂粟壳粉2公斤。越来越火的生意引起了竞争对手的怀疑,于是竞争对手故意在康某的火锅店用餐,然后偷装少许火锅底料,将其送至相关部门检查,结果发现其中含有毒品。请问,康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针对此问题,记者采访了王娜法官,她介绍说,罂粟壳中含有吗啡等物质,吸食后容易使人体产生依赖性而造成瘾癖,对人体的肝脏、心脏等都有毒害作用,而且危害很大。本案中,康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欺骗他人吸毒罪。欺骗他人吸毒罪是指以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制造假象等方法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康某的行为完全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首先,罂粟壳属于毒品行列,它是罂粟的干燥果壳,含有20多种生物碱,其中包括用以加工海洛因的吗啡类物质。尽管其中吗啡含量较少,一般人吃一两次并不会成瘾,但吃多了同样会上瘾,而且难以戒掉。其次,康某的行为还侵犯了顾客的健康权和社会管理秩序,将罂粟壳粉末放入火锅底料中,使顾客食用后容易造成对其心脏、肝脏的毒害,这已经侵犯了顾客的健康权。同时,这一行为也违反了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破坏了卫生管理秩序。因此,康某已经构成犯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推荐
热点排行
一周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