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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按季公布超排企业名单 “点燃”公众监督热情

2016.6.03

  5月20日,环保部首次基于在线数据,按季度对外公布了严重超标排放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涉及19省(区)的95家企业。这些企业中,不乏中石油、华电、中石化等央企下属企业。每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有效日均数据的超标率都在80%以上。

  环保部按季公布超排企业名单 “点燃”公众监督热情

  近日,环保部首次定期曝光严重超标排放国控污染源“黑名单”引发关注。

  此前,环保组织早在十年前推出了“中国污染地图”,将污染企业的排污数据、劣迹公之于众,发动公众参与监督,希望借此遏制日益严峻的环境污染。

  十年后,将其获取的更精确、完善的污染数据中严重超标的部分予以曝光,与民间行动遥相呼应,并明确表示,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发动公众参与监督企业守法。环保部门认识到环境污染治理不能单打独斗,要调动各方力量,特别是公众和媒体的力量,这无疑是中国环境治理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步。

  新环保法施行一年半来,从“督企”向“督政”转变是一大特色。但治理污染终究要解决污染源的问题。因此“督政”的同时,仍然坚持“督企”,把环境治理落到解决污染源超标排放问题上,是实现经济发展转型、生态环境改善的必由之路。

  5月30日,具体负责这一工作的环保部环境监察局排污收费管理处处长杨子江接受媒体专访,详解此次曝光污企“黑名单”的台前幕后。

  对污染企业“定点清除,不能有漏网之鱼”

  5月20日,环保部首次基于在线数据,按季度对外公布了严重超标排放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涉及19省(区)的95家企业。这些企业中,不乏中石油、华电、中石化等央企下属企业。

  根据环保部2016年1月8日发布的《关于定期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下称《通知》),说明5月20日公布的这些企业“每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有效日均数据”超标率都在80%以上。

  “信息公开的目的是什么”,5月30日,杨子江在他的办公室里边说边随手翻开办公桌上的一本《环保法》解读本指给媒体看:第53条“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第55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多次在公开场合强调,要加大信息公开,让所有的污染源排放暴露在阳光下,让每一个人成为污染排放的监督者。这次公开严重超标国控企业名单正是落实《环保法》的一项具体行动。

  杨子江透露,这份“黑名单”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准备,因为是首次基于自动监控数据公布的名单,并且名单一经公布,公众监督、地方执法等一系列措施将会跟进,杨子江在采访中表示,“既不能有‘漏网之鱼’,也不能误伤企业,要打的准,要定点清除”。

  在对外公布之前,去年底,环保部内部通报了一份2015年第四季度的严重超标排放“黑名单”。为保证这份名单“打得准”,环保部用了十多年做基础性工作,建立了中国最大的物联网——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去年环保部连续公布15起企业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例,严打数据造假,目前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的传输率和有效率已基本保持在90%以上。

  黑名单“点燃”公众监督热情

  目前,环保部门有两套系统用来加强污染源监管,一套是源自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这套系统的目前有相对完善的法规和标准,用来保障其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在此基础上,环保部门可用来进行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核查和排污收费等工作;另一套是企业自行监测,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企业自己负责。目前,山东、河北等已经向公众公布了自动监控数据平台,公众看到的数据和环保部门看到的数据是一致的;而在其他省份,公众目前只能看到企业自行监测数据。

  上述“黑名单”的发布点燃了环保组织的监督热情。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一直致力推动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2006年后推出民间版“中国污染地图”,可实时查看污染源排放数据,此次环保部公布2016年一季度“黑名单”后,他们在第一时间,对名单上涉及各企业的“污染源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比对。

  他们对比后发现,有9家企业在自行监测平台上公开的实时排污数据“未超标或超标率很低”,与环保部所发布的第一季度超标名单严重不符。另有22家污染源未向公众实时公开在线监测数据,涉嫌违反相关信息公开要求。

  “新环保法已明确企业要进行环境信息公开,但目前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渠道、方式不统一,环保部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正在建立统一的企业信息公开平台,这样公众、环保组织在查起来就方便了。”

  杨子江所在的环境监察局是中国环境执法的最高部门,但是负责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工作的仅“一个半人”,他们处还要负责排污收费相关的管理工作。

  “我们的确顾不上做更多的挖掘。”他赞许了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做的比较分析,并认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应该是由环保部门和公众一起努力去推动,“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不应当是我们的敌人,只是要帮助监督它们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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