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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年底投入使用

2016.4.06

  近日,泸州市食药监局印发了《2016年药化监管工作要点》,提出要加快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建设,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提升全市食品药品检验能力。推进药品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在2015年12月31日前未通过新版GSP认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过期的经营企业,将停止经营活动。

  泸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位于泸县的泸州国家高新区医药产业园,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2500㎡,预计今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将提升全市食品药品检验能力,解决泸州没有规模以上食药检测检验中心的问题。

  该食品药品检测检验中心将配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食品药品安全举报投诉中心等几大功能中心。能提供食品从农产品源头、生产、加工、消费环节以及药品安全检测和监督认证服务,将承担食品安全各环节、保健品和化妆品、饲料检验检测任务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为泸州市及周边地区食品药品安全提供有效技术支撑和风险防御。

  在2015年12月31日前未通过新版GSP认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过期的经营企业,停止经营活动,今年将按照国家局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进行认证检查。加大对药品流通市场监督检查次数,对足以撤销 GSP证书或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撤证或吊证。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

  完善药品追溯体系,继续推进药品零售企业追溯体系建设,确保监管数据实时上传、有效运行。为保证药品储存质量,建立温湿度监控系统,对药品批发企业、连锁公司总部药品仓库温湿度实时监控。各区县局“有部门管理,有专人负责”,落实药品追溯体系责任,保证追溯系统正常运转,有效应对药品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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