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陈先生购买了37盒左旋肉碱减肥胶囊后,经药监局调查全部为假药。为此陈先生起诉北京仁济慈金象大药房有限公司要求返还3626元货款并10倍赔偿。日前,北京市一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被告退还买药款,但认为无需10倍赔付。

  陈先生说,
去年12月10日、17日、20日,他在金象大药房广外华联店购买了37盒左旋肉碱减肥胶囊,每盒98元。他将这些减肥胶囊送给朋友服用一段时间后,朋友却出现了恶心、厌食等症状。

  去年12月24日,陈先生将此事举报到了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西城分局。西城药监局于今年2月18日,书面告知陈先生,他所购买的左旋肉碱减肥胶囊的原名是“金葵花牌脂平喜胶囊”,生产厂家为北京万杰朗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但是西城药监局在向万杰朗公司所在的海淀药监局发函核实后,得知万杰朗公司从未生产和销售或委托他人生产和销售陈先生所购买的胶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