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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部署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工作

2010.10.26
  10月26日,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商务部部长助理房爱卿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农办、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和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商务部、财政部2010年安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部分地区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力争在3-5年内初步建成高效、畅通、安全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试点省(区市)包括河北、辽宁、浙江、山东、河南、湖北、重庆、新疆。

  会议指出,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是搞活农产品流通,扩大内需的内在要求;是保障食品安全,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途径。对于加快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综合试点主要内容是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行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品牌化和包装化,打造现代化农产品流通链条。重点支持试点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完善功能;支持农贸市场提档升级,改善交易环境;支持大型连锁超市与从事鲜活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产业化企业开展农超对接,发展订单农业,培育优势农产品;鼓励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流通模式。

  会议强调,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是商务部双百市场工程和农超对接工作的深化、发展和创新,是商务部支持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各项政策的延续。综合试点工作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立足本地区的现实基础,以建设改造农产品流通节点为重点,提高农产品加工配送能力和流通组织化程度,大力推动农产品产销衔接,开辟绿色通道,发展农产品第三方物流,建立健全农产品供应链,逐步形成覆盖试点地区、辐射周边甚至全国的农产品流通网络。综合试点工作应当体现当前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中的四个重要转变,即由流通单点建设向流通链条和流通网络建设转变,由改造提升流通设施向推进现代经营模式转变,由分步设计、分步实施向总体设计、分步实施转变,由纯市场化运作向政府引导、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转变。

  推动农产品流通标准化是综合试点的一项重要内容。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鼓励农产品流通企业参与制定和实施农产品购销标准。通过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带动农业生产标准化,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减少农产品损耗,增加农民的收入。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坚持扩大内需战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精神,全力做好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工作。要抓住机遇,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不仅要在全国起到示范作用,而且要为“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会上,试点地区代表结合本地实际,就如何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工作进行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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