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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改变谁污染谁治理 鼓励第三方治理

2015.1.30

  今天,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王善成做客中国政府网,对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网友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读、交流。

   王善成表示,过去环境污染治理采取“谁污染谁治理”的模式,往往导致治污效果不尽如人意;通过鼓励专业化环境服务公司对污染进行治理,可以发挥治污的规模效应,降低治理成本,提高治污效率和效果。

   王善成介绍,《意见》进一步厘清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将政府工作重心会从具体的项目运作,转到强化规则程序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法制信用环境建设等方面上来。

   王善成认为,目前来看,地方环境公用设施领域会存在招投标流于形式或审批时间过长、影响企业积极性的问题。地方政府应在项目立项阶段,以社会资本的能力、技术服务质量以及综合信誉等为标准进行立项。

   王善成指出,在企业环境污染治理领域,一些企业根据现行环保法律规定处罚得很轻,导致“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一些企业委托第三方治理,如果没有治理好,板子还是打在排污企业身上。这些都影响了排污企业委托第三方治理的积极性。

   对此,《意见》提出,将结合新环保法的实施强化环保执法,在加大企业治污压力的同时,扩大污染治理的市场需求。

   王善成表示,污染治理成本分不同情况处理。生活污染治理费用部分由老百姓承担,具体承担多少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情况来决定。而排污企业委托第三方治理,治理费用由委托双方协商,前提是必须达到环保标准要求。

   此外,为使第三方治理有序推进,近期将选择有条件的地区、行业进行试点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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