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国际上围绕中国稀土管控的批评一调高过一调,国内有些利益集团居然也抱怨国家多事,走私者竟然尝试违法闯关。中国稀土维权战正式打响。这将是一场持久战,且主动权不完全在中国。稀土管控,是迟来的正义,现在补牢,为时未晚。

  改革开放初期,国家为了创汇需要,提出生产量第一、应用量第一、出口量第一。当时中国外汇非常短缺,稀土作为创汇的新产业,任务就是想方设法将成本降下来,去国际市场上与美国、日本竞争。到上世纪80年代后期,中国达到了稀土出口量、供应量第一,但这是以低劳动成本、高环保成本为前提的。一方面中国稀土拥有绝对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可持续发展的严重问题:一是生产无序,有法难依;二是技术落后,先进设备利用率低;三是出口利润低,效益差,国际竞争地位下降;四是污染严重;五是资源优势地位受到挑战。因此,中国亟须制定符合全球化趋势和国际竞争规则的国家稀土产业战略。

  国家管控稀土,不只出口限制一条路,我们应当从符合国际自由贸易的关税和环保入手,尽量不用数量限制等非关税壁垒,以免引起过多的国际争端。

  首先,要产销和储备同时进行。中国稀土储量在1996年至2009年间大跌37%,只剩2700万吨。为了更好地使用稀土这一珍贵战略资源,业界从几年前就开始酝酿建立稀土资源储备制度。我国最大的稀土生产企业包钢稀土已在今年上半年初步进行了企业自发收储。稀土储备应当是国家与矿、厂、企业配合进行的长期资源战略。

  其次,应完善法制,加强执法力度。为了规范我国稀土资源的开发利用,2005年国家出台了《外商投资稀土行业管理暂行规定》,并于同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同年又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47种货物(其中包括稀土类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分别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和出口许可证管理。

  稀土实行出口配额政策,这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资源,但是并没有有效遏制稀土产量的增加,反而引起了国内不同利益群体的反对和同国外的摩擦。应探讨以征收特别矿产资源税和出口税的办法代替配额制度。同时,应严格审批新的稀土矿采矿权,每年的稀土出口配额总量也将控制在法律规定的以内,并严禁出口镝、铽、铥、镥、钇等稀土金属。此外,中国还将通过宏观调控和市场资源配置等手段,对稀土产业进行大规模兼并重组,使稀土冶炼分离企业由目前的100多家缩减为20家左右。稀土虽然在我国已经是非常重要的行业,但只有行业的法规而没有法律。应尽快提高立法级别,出台《稀土产业管理办法》,以正确引导稀土市场合理、有序发展。

  第三,要规范竞争,合理开发新技术,防止片面强调创新而失去国际价格优势。国内稀土科研工作主要集中在稀土分离、提取以及在传统领域的应用研究上,在稀土开发应用、特别是高科技领域方面,与国外相比尚有较大的差距。但造成这一后果的主因不在企业,而在竞争环境。我国稀土科研投入并不少,但科研腐败严重,追求科研虚荣,科研监督为零,科研缺乏法制化的管理和市场化的竞争,导致企业技术成本太高,反而失去价格优势。市场化、法制化是有效创新的保障,企业生存与发展的主题应当是价格而不是时髦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