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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新规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2015.11.23

   近日,省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

   根据规定,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经费的管理和使用,遵循“预算管理、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资金全部用于补助市县,主要用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城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推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促进监管资源城乡配置均衡化、监管服务均等化;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先进县给予以奖代补;城乡药品(含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补助;有利于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其他事项。

   按照“公开公正、平等择优、自愿申报”的原则,各市按年申报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县、区。原则上每个设区的市可申报1个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如该设区的市所辖县(市、区)数达8个或以上,可申报2个创建试点。省两部门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并将结果作为下一年度专项资金安排、分配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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