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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专家详解中石化青岛爆燃事故

2013.11.25

  11月22日凌晨3时许,青岛市黄岛区中石化东黄复线(东营至黄岛)输油管线一输油管道发生破裂,造成原油泄漏。10时30分,在抢修过程中,管道破裂处起火爆燃。

  截至记者发稿时,本次事故死亡人数已增至52人,胶州湾海面过油面积扩大到约1万平方米,并出现块状油污。

  爆炸事故造成了惨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引起的爆炸?我国长达10万多公里的输油气管线是否还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这是一起非常惨痛的事故。”11月23日晚23点多,电话一头,中国工程院院士、中石化科学技术委员会顾问曹湘洪的语气很是沉重。

  根据青岛当地通报,初步调查的事故原因为管线原油泄漏到市政管网,导致爆燃发生。然而,此原因一经公布,即引发人们的质疑。

  “原油中的主要成分是重芳烃。这种物质着火倒是可能,但是引发爆炸的概率太低。”华南理工大学某教授表示上述通报的原因陈述不明。

  曹湘洪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之前猜测的原油流速太快、静电引起明火爆炸等原因,现在基本可以排除。

  据媒体报道,爆裂管线长度达3.5公里。“并非是管线的爆裂长度为3.5公里。”曹湘洪告诉记者,事实上,爆炸的是一条下水沟,石油管道泄漏点正好在水沟上方,原油由此流进下水沟。

  记者了解到,在铺设原油管道线路时,管道线路呈桥状从水沟上方横跨过去。不过,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线路铺设之时,水沟是暴露在外面的明渠。而在爆炸之前,该水沟已经被道路等城市设施覆盖。

  “原油在密封的空间内,其挥发的气体膨胀到一定程度,遇到明火就会爆炸。”中国科学院院士李灿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也指出,在这种情况下,电火花和机械的磨损等都有可能引发爆炸。

  曹湘洪推测,发生爆炸肯定是因为存在明火点,但明火点具体位置、由何引发,还很难判定。

  采访中,专家们表示,此次爆炸之所以造成惨重损失,源于管线距离居民区太近。从理论上说,建设管道时应尽量避免与建筑物和民用管道等市政设施相邻。

  “管道铺设的时候,这里还是郊区,并没有现在的建筑。”中石化的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

  据了解,发生原油泄漏并爆燃的管道是东黄复线管道,于1986年7月建成投产,长248.52公里。而在此之后,部分管道陆续被占压,导致管道无法抢、维修。

  其实,早在2010年5月,东黄复线就曾发生过类似事故,导致数百吨原油泄漏,所幸并未引起爆燃。

  对此,曹湘洪提出了这样的质疑:“管线早就有了,那么后来的城市规划究竟是怎么回事?”

  管道运输作为继公路、铁路、水运、空运之后的第五大交通运输方式,承担着我国70%的原油和99%的天然气运输,并被认为是“最安全环保的选择”。

  然而,频发的原油泄漏事故,却让人们开始质疑其安全性。有学者指出,与高速发展的管道运输建设相比,保护管道安全的工作并没有及时跟上。

  “我国的管道检测技术并不落后,但其普及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油气管道工程专家、沈阳工业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杨理践说。

  2010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规定,相关企业单位每隔3~5年应对既有管道进行全面检测。“然而,目前很多地方都做不到。”杨理践指出。

  目前,我国石油天然气管道总里程已经达到10.6万公里。然而,很多输油气管线已使用十多年,存在不同程度的腐蚀、磨损和意外损伤。

  对此,杨理践呼吁,应把管道检测和维护放到首要位置,对管道检测、管道运行以及管道维护等环节加强管理,更好地推进管道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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